答:可以在市以及各区县(功用区)行政批阅大厅既有多层住所加装电梯“一件事”归纳受理窗口进行现场处理。
莒县银杏大路与振东大路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莒县住所和城乡建造局批阅受理窗口1号。
2.既有多层住所加装电梯“一件事” 既有多层住所加装电梯可以正常的运用业主自己及其爱人名下的住所公积金吗?
答:可以正常的运用。出资加装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所公积金的员工,可提取其小两口的住所公积金,用于付出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总额不超越个人实缴金额,提取时限为自加装电梯工程竣工检验存案起一年之内。
3.既有多层住所加装电梯“一件事” 加装电梯要求本单元整体业主悉数赞同吗?
答:加装电梯单元的业主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详细计划等进行充沛洽谈,经表决契合《民法典》规则即可加装电梯,即:本栋住所楼加装电梯地点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表决,并经参加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加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赞同。
4.既有多层住所加装电梯“一件事” 一楼业主需求承当电梯建造、运转保护、物业费添加等因加装电梯发生的费用吗?
5.既有多层住所加装电梯“一件事” 既有多层住所加装电梯需从头处理占用土地等手续吗?
答:不需求。不考虑加装电梯部分与北侧住所采光、日照间距问题;容积率添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不需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因加装电梯添加的面积不计入规划目标,不处理不动产登记手续。